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扰乱正常秩序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拨打“110”,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平安、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一、建立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要时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意识,亲自抓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四、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五、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各位领导的帮助解决。六、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是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重点,对信教群众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信教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宗教活动场所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