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负责核查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Р X公安分局负责大型宗教活动的安保及交通疏导工作。Р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对宗教场所食品采购、从业人员健康等进行监督检查。Р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不得进入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Р 区委宣传部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Р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Р 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辖区宗教场所安全监管工作。Р 七、保障措施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城乡建设交通局、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全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宗教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把隐患查实,把问题找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各部门排查结果上报前,先由宗教活动场所、所在街道和区民族宗教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经区委、政府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市安委会。Р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全面推进,确保人员组织到位、情况掌握到位、现场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作用,引导其积极参与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Р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星海镇、各街道社区、各宗教团体要通过分发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宗教场所的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各宗教场所要落实宣传人员,随时随地以各种方法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宣传。Р 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主动开展工作,查重点,重点查,反复查。区委督查室、信访督办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在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