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偏差,确保预算目标地实现.2.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预算单位应定期召开预算例会,对照预算指标及时总结预算执行情况、计算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同时确定下期地工作重点.预算例会按照召开地频度应当形成不同形式地预算反馈表.3.将本单位或本部门预算反馈表连同预算工作总结送交财务部.4.财务部每月按照部门编制预算执行表,比较实际与预算目标地差异,并进行差异分析,填写分析结论.作为预算委员会检查和考评预算执行情况地依据.第11条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1.集团企业各分、子公司和各部门定期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编制频率为年度、半年度和季度.2.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须遵循以下要求.(1)各分、子公司和各部门在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时,应与上一年度同期进行对比.(2)各分、子公司和各部门在进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时,应进行下季度预测,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销售收入预测、重大成本支出预测、季度利润预测、资本性支出完成预测等.(3)各分、子公司和各部门在进行第二季度分析时,应对全年完成情况进行预测.(4)第4季度需按月提交月度预算支出预测,分别在9、10、11月底报送本月完成情况及下月地预算支出预测.第12条预算结余可以跨月度使用,但不能跨年度.第13条下属子公司预算执行控制1.下属子公司应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各项费用应该按专项进行使用和控制,各项目费用当月有节余地,可以在结转下月使用,未经财务部审批,严禁各项目费用之间相互替代使用.2.下属子公司在当月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超预算情况,先用上月节余弥补,如果节余不足弥补地,按超预算金额地多少报不同部门审批,如果当月超预算金额在预算金额×%以内,由下属子公司总裁审批;超过×%地,需交集团财务部和预算委员会审批.第4章附则第14条本制度由预算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及其解释工作.第15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