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清洁消毒管理工作。职责3.1厂长负责制定相关清洁消毒工作标准,编制《生产现场卫生清洁消毒记录表》及《生产现场卫生检查表》。3.2厂长负责对各车间清洁、消毒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3.3生产车间负责对生产现场清洁、消毒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4、内容4.1、各车间生产负责人应于正常生产时,安排和督促下属员工于每日生产开始前、结束后对车间现场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处理。4.2、各车间、各工序、各岗位员工负责按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工序、本岗位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并于平常予以维护和保持。4.3、在正常生产阶段时间内,各车间所安装的紫外灯必须于交接班或中途停班时段,车间内无人时,将紫外灯开启杀菌。注意,有人时严禁开启紫外灯,以避免误伤工人眼睛和身体。4.4、各车间各班组应于每次停产倒班时,对全车间内进行彻底清洁卫生大扫除。同时,对各工具、器具、生产设备进行必要的消毒和清洁处理工作。消毒液为5%的热碱液(食品级片碱,温度为70℃或500ppm的有效氯灭菌液,浸泡5分钟以上,完成消毒工作)。消毒结束后用清洁卫生的水清洗干净。平常时间作好区域性和局部生产环境卫生消毒工作。4.5、各车间应于每日开班生产前将车间外设置的洗手消毒池清洗干净,并在池内放好消毒液(消毒液体积占池容积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氯浓15ppm)。同时,当消毒液失去消毒效果后,应安排员工及时更换新配置的合格消毒液。4.6、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应将清洁、消毒执行情况认真填写于《生产现场卫生清洁消毒记录表》上,并于次日交到质检部办公室。4.7、各车间相关人员负责对各车间班组卫生清洁、消毒工作进行检查,确认其工作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同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生产现场卫生检查表》。4.8、各车间相关人员于车间日常卫生检查工作中发现有不合格地方时,应立即督促当值班组长安排员工进行改正,同时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