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照明采用防爆手电筒,手提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12V。Р1.3.3 监护Р消防器材和监护人员到位。Р1.3.4 测爆Р对油罐进行油汽浓度检测并记录;作业人员入罐前及正常作业中每8小时内都得进行油汽浓度的测试,且不少于2次,爆炸界限为:汽油 1.0‰—0.7‰,柴油为 0.14‰--.06‰。Р1.3.5 清洗油罐Р用高压水枪冲洗罐底及罐壁。Р1.3.6 清除污杂Р使用防爆工具清除罐底污杂, 清罐污杂应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防止污染环境。Р1.4 检查维修Р1.4.1油罐检查。清洗作业结束后,由专业技术和维修人员对油罐底板、圈板及其他附件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Р1.4.2测厚记录Р对油罐底板、底圈板及顶板进行测厚检查并作好记录;(4mm的底板余厚不得小于2.5mm,4mm以上的底板余厚不得小于3mm)。Р1.5 清罐后验收Р1.5.1 由清罐工作领导小组会有关领导及设备管理维修人员共同对清罐工作质量(包括各附件完好情况)进行验收,并整理出竣工验收报告存于设备档案中。Р1.5.2 验收标准见中石化《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Р1.5.3 验收合格后在有监督的条件下,立即封闭人孔、光孔等处,连接好有关管线,恢复油罐原来的系统。Р1.5.4 对清罐作业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不论大小),均向上级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Р2 相关表格Р2.1 XX罐清罐方案Р2.2 临时用电或动火作业票Р2.3 进设备、装置作业票Р2.4 设备验收移交单Р2.5 安全、环境、健康活动登记表Р2.6 清罐作业安全票Р2.7 清罐作业油气浓度检测记录Р2.8 油罐底板检查记录表Р2.9油罐圈板检测数据记录表Р2.10油罐清洗、维修检测作业验收报告Р3 相关文件Р3.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Р3.2 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Р3.3 石油库静电安全规程Р3.4 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Р3.5 石油库设备检修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