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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发展360学时培训的学时构成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业为依据;周期内退休教师校本培训≤12024学时基层学校必须参加,每年在平时获得,以校本培训记录手册为确认依据;短期培训≤12024学时培训机构与学校必须参加,每年获得;新教师培训≥180学时理论培训≥120/培训机构与学校试用期内必须参加,不列入教师周期内专业发展培训时数。期满后,同专任教师培训要求。实践培训≥60/新任校长培训≥300学时集中培训≥90/培训机构上任一年内,必须参加;不列入校长周期内在职提高培训时数。分散培训≥210/校长提高培训≥360学时师德培训≤8016学时基层学校必须参加,每年在暑期获得,以学校的方案、名单、学习记录为确认依据;90学时集中培训≥90/培训机构必须参加,周期内一次性不间断获得;暑期学习与校长论坛(相当于校本)≤12024学时教育局与培训机构每年获得,以参加活动的名单确认;网络培训≤5010学时培训机构每年获得,以网络学习时间与作业为确认依据;高级研修≥24/培训机构累计获得;专题研修≥24/培训机构说明:1、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是5年一周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必要条件,所有参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人员必须完成周期内360学时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2、所有教师培训项目必须进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承担项目条件”认定与申报项目审核结合进行。通过认定的机构及其项目信息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权限直接发布在“管理平台”上。3、教师周期内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48学时,最高不超过144学时(培训管理平台设定)。4、每年4月份和10月份,浙江省“管理平台”将发布本年度和下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部项目内容。5、短期专题性培训项目时数折合一天不超过8学时。6、教师(校长)担任教师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应由教师培训机构确认学时,学时数可按其任务量的3倍计算,但每年累计不超过4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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