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5、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6、《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7、《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三)技术标准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四)相关规划1、《汉滨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14-2020年)》;2、《安康市汉滨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2020年)》;3、《安康市汉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4、《安康市汉滨区“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5、《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五)相关资料1、汉滨区2006-201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2、汉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3、汉滨区2009-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简明资料。五、规划调整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为石梯镇行政辖区全部土地,包括九条沟村、杨寇村、双村村、大石村、双联村、丰富村、花果村、致富村、青石村、联乡村、三桥村、叶沟村、烟岭村、彭垭村、柳树河村、尖山村、黄龙庙村、迎春村、兴坪村、水田村、冯山村、石坡村、青套村、刘坝村等2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6568.67公顷。六、规划调整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