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益突出,应当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保证重点,兼顾各业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用地需求。(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节约集约用地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在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中,坚决贯彻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抑制低效、粗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效率。(四)坚持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原则按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时,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保障生态屏障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农用地结构调整(一)农用地调整的依据结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这一国家战略同时综合考虑《清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关于继续发展特色传统产业(重点发展红枣、核桃、粉条、杂粮、杂豆等食品加工产业链)的规划目标及国土空间规划目标,立足清涧县社会发展现状对农用地进行部分调整,以适应新的规划及发展要求。(二)农用地结构调整情况及理由调整完善前,2020年农用地规模任务数为1778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6.11%。调整完善后面积为17720.0公顷,比重调整为95.78%,规划调整完善后农用地面积减少了820.0公顷。1、耕地调整完善前,2020年耕地规模任务数为41642.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为23.42%,调整完善后规模任务数为40292.5公顷,比重调整为22.74%。规划调整完善后耕地规模任务减少了1349.5公顷。根据清涧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14年全县实有耕地面积41759.5公顷,仅比调整前2020年的规划耕地任务多出117.5公顷。本次调整完善综合考虑全县生态保护及结合林业部门的林业规划对现有25度以上坡耕地进行部分退耕还林还草,退耕面积为1755.4公顷;另外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57.5公顷。综合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灾害损毁、采矿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