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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公平与效率问题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80KB

文档介绍
当大的灵活性,执行效果差异很大,公平难以保证,要在立法中充分体现公平优先的原则。社会保障立法可根据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法,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然后以此为基础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立法。2.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以保证公平与效率目标的实现。三者责任的模糊,既影响公平,又有损效率。在财政支出上应该明确区分政府的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在统一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的前提下明确区分中央政府责任和地方政府责任。对于企业,应该在划清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的前提下,尽快明确企业的责任并迅速实现企业负担平等化。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应按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障费。要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个人责任。3.不断完善支出结构,积极推进公共财政建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完善支出结构,加大向困难群体和农村农民支出的比例。美国史学泰斗汤因比指出:“人不仅仅是靠面包过活的。无论人的物质生活可能被提得多高,也无法治愈他精神上对社会公平的需要。”西方经济学中的“收入外部效应”,就是指一个人对收入的满足感并不仅仅取决于绝对收入,同时,也取决于其相对收入,即他与其他人的相对水平。库兹涅茨“倒U”形假说等经济增长理论也告诉我们,当经济增长总量达到一定水平后,社会分配应该趋向平等。不公平将鼓励人们不进行“生产性努力”,而只进行争抢瓜分有限财富的“分配性努力”,产生“分配性冲突”,影响投资,抑制消费,妨碍甚至破坏经济效率的提高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实践证明,社会公正度与人对社会规范的认同和人的社会责任感的大小、激励效率的高低成正比,公正的分配能催人奋进,竞争向上;分配不公则可能成为人们选择非规范求利行为的催化剂。为了避免坏的、权贵的、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了促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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