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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162KB

文档介绍
项目的日常监管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的组织情况。(2)项目实施单位:调查项目的申报、实施及管理情况,对政策的掌握情况;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效果及绩效自评情况,确定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项目申报、自评情况是否存在偏差。2.问卷访谈调查通过对各级环保部门、项目单位开展问卷访谈,调查环保工作的内容和特点、政策执行实际效果和切身感受,项目实施情况、了解关于竞争立项分配政策的改进建议等。绩效再评价小组按省级管理部门、地方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设计了三类问卷,收回有效问卷42份,其中对知悉政策、参与执行的各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共20人开展政策满意度调查。3.资料复核分析对政策自评报告、项目自评报告、总结报告等基础资料进行可靠性、合理性复核分析,充分了解竞争立项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政策、环保工作、资金分配方式是否相适应。(四)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自评与再评价采用同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5。设计思路:一级指标为共性指标,反映政策评价的通用要素,在此基础上,根据政策自身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下级指标。具体是:投入:首先政策应该与国家政策所鼓励倡导的方向一致,其次政策是基于解决什么问题或是产生什么收益?即:设立依据的充分性,政策目标的明确性。过程:政策要有效执行才能发挥其作用,需明确的基本要素是:执行主体、执行对象和执行程序。竞争立项分配政策的执行是指优选项目、合理分配资金,其执行程序路径为:项目储备、项目优选评审、资金分配、项目监管。产出:竞争立项分配直接反映为资金配置结果。根据政策制订初衷和目的,从4个方面评价其产出:打破固化、资金碎片化改善,重点工作是否得到资金支持,竞争立项优选项目是否体现绩效优先。效果:资金配置效果有赖于环保项目的具体实施来实现。根据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及结果,以及环保工作目标考核结果,来推导政策效果,即:提升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达成目标、保障环保工作目标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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