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宽城五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家长意见很大,道德品质极坏者(班主任或教师提供书面材料);5、打人或指使他人在校内外殴打学生、老师,造成严重后果者;6、偷盗、勒索、赌博、吸毒、破坏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秩序,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极坏影响者;7、惹事生非,打架骂人者,除负责受害者的全部医药费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8、聚众斗殴者从严处理,一般给予记过处分,并报派出所备案;对极少数违法乱纪的学生按其情节和认识态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劝其退学。9、有偷窃、敲诈(或以借为名义的敲诈勒索)行为,情节较轻的并能悔过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0、有抽烟,学生进游戏机房、网吧等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学校记过以上的处分。九、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对违纪学生视其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分别给予处理。(一)一般性违纪由班级按学校有关规定,在班级范围内处理。(二)严重违纪由学校德教处或者校委会作出处分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宣布处理。其处分等级如下:1、全校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德教处处理)2、警告;(德教处处理)3、严重警告;(德教处处理)4、记过:(德教处处理)5、留校试读或停课反省;(德教处上报学校处理)6、由家长领回家进行教育。(德教处上报学校处理理)(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同学之间打架者;2、参加赌博者;3、故意严重损坏公物者;4、进营业性娱乐场所、游戏机房、录像室、台球房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且经多次教育无效者;5、其它严重违反《守则》和《规范》有关条款者。(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1、有偷盗行为者;2、故意严重损坏公共财物且认错态度较差者;3、品质恶劣,严重扰乱学校正常秩序,影响极差者;4、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屡教不改的。5、偷窃公私财物的。(五)违反校纪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由违纪者的监护人按实际造成损失和伤害程度,负责赔偿损失或医疗费用。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