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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规章制度(试行)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134KB

文档介绍
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不能按期抵税的损失)。对超期未取得发票或未完成签批手续,财务部催办仍未能及时办理的,纳入该部门绩效考核扣减项。对以谋取个人私利虚开发票、多开发票、收取非法发票等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四条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发票必须在出差返回后或业务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第六章发票审查第二十五条业务经办人员和部门分管人员要仔细审核以下事项:1、客户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是与本企业完全一致,是否按照本企业提供的开票资料开具发票;2、发票开具是否规范、项目填写是否齐全、金额(大、小写)是否正确,货物名称开具为XX一批或XX一宗必须附销货清单,货物名称必须明细,不能简单归类为: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备品备件等;3、开票内容与业务内容是否一致。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4、开票内容是否在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内(查看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5、是否“三流”相符。开票单位是否是供货(服务)单位,开票单位是否是收款单位,开票单位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单位一致。6、盖章是否清晰、是否是“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开票单位的名称一致。7、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8、发票备注栏:⑴货物运输业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⑵建筑服务业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⑶不动产转让、出租不动产以及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业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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