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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建议1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日的期后事项是否对验资结论产生影响;特别对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要认真研究,以确定是否可以直接使用评估报告。(4)不得利用评估结果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未发生产权变动和国家没有明确要求清产核资、调整账目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调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有关账目的依据。凡涉及企业以自有资产评估增值增加注册资本的,注册会计师应拒绝接受委托,不得出具验资报告。二、整改意见及建议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本《管理建议书》所载内容,组织所内执业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整改。事务所应充分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充分意识到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是审计本质的核心问题,正确地认识审计质量、审计风险、审计收入的关系,对于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审计风险,减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增强事务所的发展潜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推进事务所的快速发展。事务所负责人应充分意识到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是事务所发展的核心问题,应将高水平的业务质量作为事务所发展的前提保证,完善包括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以制度提高效率,以制度推动发展。通过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有效地把事务所建设成根基牢固、机制合理、决策严谨、风险控制有效和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执业机构。(二)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后续培训。后续教育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保持和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掌握和运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所进行的学习和研究。事务所不仅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培训,还要自行组织所内执业人员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准则与制度、执业中的难题、疑惑等等方面,提高执业人员对各种审计方法、审计技巧、审计策略的掌握及运用能力,强化执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执业谨慎性,规避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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