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培训与投入力度,通过对引入人才专项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2、引进人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派遣合同的,可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适用公司师徒制度规定,被指定为“师傅”的人员享有“师傅”的各项待遇。 4、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可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代表公司参加国内或行业内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费用予以报销。 第十条 其他人员的奖励1、由内部人员推荐而引进的优秀复合型人才或公司急需的各类成熟型人才,公司与被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后,给予推荐人一定的奖励。 2、公司对引进应届毕业生采取“师徒制”培养模式,指定专人进行培养,定期考核,给予师傅800元/月的定额补助。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 人才引进的管理 1、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人才引进及培养目标,结合部门年度工作需要,编制本部门的人才引进及培养计划。 2、对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按签订合同的次数,以三年、八年、长期的顺序递进。对不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限由双方商定。 3、按照引进人才目标管理要求,与引进人才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文书。 4、引进人才如在签约期未满而提出或要求终止协议(含调离、辞职、自动离职和解聘等),应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人才引进的考核 1、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引进人才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兑现的依据。 3、经考核,对业绩较差的,公司研究后可予以淘汰或转岗。 4、对合同期满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应及时办理续订或终止合同手续。 第六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由公司研究决定。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