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乙方的财务和其他利益,财务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其他利益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2、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以及支付费用的休闲、健身或娱乐活动。3、不得利用工作的便利吃、拿、卡、要、报,向管理对象借钱借物,推销物品,从中渔利。4、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各种贿赂。6、不得在乙方单位兼职服务。7、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甚至出卖公司机密获取利益。8、不得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刁难乙方,影响正常的合同履行;9、不得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公司名义或职务之便进行倒买、倒卖,从中赚取差价谋取利益。10、不得参与黄、赌、毒等变相违法活动。二、建立礼品上交登记管理制度1、对于在业务往来中,确实难以拒收或由他代为收受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实物等,接受人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保管,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充公或处理。2、对于内部员工违反“十不准”,私自接受乙方各种贿赂,经查证属实的,扣除当年预留和绩效工资,追究责任直至开除。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一切损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合同供应商的管理针对材料供应商合同、租赁合同: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宴请或送礼物、礼金给甲方所有相关人员。若乙方违背约定,甲方将按合同结算总价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将从乙方货款(租金)中直接扣除,若甲方已全部付清乙方货款(租金),甲方将通过秭归县人民法院仲裁,通过法院判决向乙方收取。针对劳务合同: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宴请或送礼物、礼金给甲方所有相关管理人员。若乙方违背约定,甲方不分宴请的规模和礼物、礼金的多少按每次5000元收取乙方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