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Р 8.以任何形式阻挠、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单位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打击报复举报人。Р 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组织处理。承诺人签字:Р XXX校Р 2014年7月3日Р篇二: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Р 不操办Р“升学宴”承诺书Р 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和《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我郑重承诺:Р 一、自觉学习党和国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Р 二、决不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等非家庭性质的宴席。Р 三、决不参加各类违规操办的“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Р 四、决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收敛财物。Р 五、决不使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不巧立名目使用公款支付子女入学费用。Р 六、发现违规操办Р“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情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712—4322757、0712—4338059)。Р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Р 承诺人(签名):Р 年月日Р篇三: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Р 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Р 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按照县纪委通知的“六个严禁”要求,保证做到:Р 1.不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不举办谢师宴Р 2.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Р 3.不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Р 4.不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Р 5.不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外出旅游。Р 6.不用公款支付“升学宴”“谢师宴”相关费用。Р 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市纪委、监察局和单位的纪律处分。Р 承诺人职务承诺人签字:Р 2015年8月 7 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