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企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三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真实性(客观性)(2)相关性(3)清晰性(4)可比性(5)实质重于形式(6)重要性(7)谨慎性(8)及时性。第四条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五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第六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50年;(2)机器运输设备主要包括农用拖拉机、施肥机械、播种机械、喷灌机械,折旧年限为10年;(3)电子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折旧年限为3年。第七条本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第八条计提折旧方法采用工作量法。第九条各类农业机械存货计价方法采用的是个别计价法。各类配件的存货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第十条本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业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第十一条本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若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第十二条本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都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第十三条本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第十四条财产清查方法采用的是永续盘存制。第十五条本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保管15年,涉外永久保管;会计账簿中,一般日记账15年,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明细账和总账1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涉外永久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