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经营场地。8、乙方应当遵守相关物业管理制度。不得占用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堆放物品。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清理。9、乙方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不得拆迁、损毁,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方可搬离。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入驻经营场地并开展工作和活动。11、乙方应在年月前支付当期租金。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乙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2、乙方应保证甲方种子基金的安全,经营项目退出前必需全额归还种子基金,并按照种子基金所占总资金比例将应得利润注入创业基金。第三条 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况出现后,书面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承租的房屋,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直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经营活动;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入驻经营场地并开展工作;3、创业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项目计划书弄虚作假;4、违反“创业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入驻项目;6、未能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电费等相关费用;7、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行为。第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即为经营场所使用期限,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双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前30日协商确定。第五条 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