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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芳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文件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6KB

文档介绍
收钱、统一购买学习资料、光盘、学具等,被学生、家长投诉,被媒体披露的教师要先写出书面说明,查有实据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奖金100元。(4)教师上课期间,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出现安全事故,学生受伤,教师作出书面说明,查有实据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奖金100元。(5)教师在办公室私自使用电饭煲、微波炉等电器,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奖金50元。(6)因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被上级部门在会议上点名批评或书面通报批评的,扣除主管行政及具体负责老师奖金各50元。(7)教师没有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个人竞赛、组织学生竞赛、教师培训的,扣除奖金50元。(8)教职工在校外要自觉遵守公职人员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如果违反有关规定(如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打架等),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除向学校作出书面说明外,扣除奖金100元。(9)受到有关部门和学校处罚的教职工,原则上不能评优评先。三、行政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按照罗教「2009」85号《关于区属公办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性意见》精神,行政人员发放比例如下:1、学校校级领导的个人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月平均值的130%;2、学校中层干部的个人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月平均值的120%。学校享受该待遇的中层干部数不得超过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的职数,且必须是在教育局备过案的中层干部。四、其它说明1、每月绩效工资计算时间为当月1日至31日;2、绩效工资实行专门帐户管理,按月发放,教育教学奖期末发放。绩效工资结余部分每学期按在职在编人数进行平均分配,以学期为单位结算。五、附则1、本方案的解释权为深圳市安芳小学领导班子。2、本方案经本校教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报罗湖区教育局批准。3、本方案从2016年7月1日开始执行。深圳市安芳小学20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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