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院刊、院报等营造运动会氛围,赛前训练情况和运动精神的宣传等方面内容。4.“场地卫生”包括:大本营的整体布局、整洁度、人员精神风貌等三方面内容。“出勤情况”包括:开幕式、闭幕式及比赛期间的出勤,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5.“赛场风纪”包括:运动员精神风貌、赛场秩序、遵守赛场规则等内容。“志愿服务”包括志愿服务人数、服务质量、成效等。6.宣传报道得分由完成宣传稿件任务数得分和稿件录用率得分相加而成。宣传稿件数总分为6分,每个学院须按分配的任务数(详见表格)上交宣传稿件。足额完成任务数的可得6分,若没有足额完成,按上交任务数80%以上的得4分,50%-80%的得3分,30%-50%的得2分,30%以下的得0-1分;稿件录用率总分为4分,稿件录用率为录用稿件数/任务数,稿件录用率得分为录用率×4计算(如某学院任务数为50篇稿件,实际录用数为35篇,稿件录用率得分为35/50×4=2.8分,任务数为30篇,实际录用数为15篇,稿件录用率得分为15/30×4=2分,以此类推)。稿件要求为原创,若发现抄袭现象,取消该学院稿件录用率得分。稿件只能用中文,不接收外文稿件。7.“入场式”由开幕式主席台上领导评定,“赛前准备”“宣传报道”由校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定,“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由学生处组织评定,“赛场风纪”由体育学院组织评定,“志愿服务”由团委会组织评定。8.为确保开幕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学院入场式表演只能在行进中进行,不得在场地停留表演,否则从总分中扣1分。9.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请各二级学院派一名学生干部参与统分、登分和评定工作。10.各项目评分统计时间截止于校运会第二天(12月13日)下午3:00,并请相关负责单位在12月13日下午4:30前将成绩统计结果加盖公章后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同时发至xcb@qztc."电子版同时发至xcb@qz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