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市户籍人员条件报考。Р第二十条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负责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申请转(入)安顺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县(区)内,按免试就优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申请转入安顺市普通高中就读的,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类别相同的原则,结合本人意愿与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县(区)内普通高中入学。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非安顺市户籍子女,在安顺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期间,享受安顺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可享有与安顺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Р第五章工作机制Р第二十一条建立安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涉及的相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承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服务工作的,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Р第二十二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建立安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信息库,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引进人才有关情况。Р第六章附则Р第二十三条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遵照本办法执行。各地各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安顺市人才服务绿卡》。Р第二十四条经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除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外,同时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优惠政策。Р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