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第24条)《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第61条)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51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第14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第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今,被申请人不愿支付经济赔偿金、双倍工资、足额Р工资等及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唯有诉至仲裁委,请仲裁委查清事实,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计算公式:Р仲裁请求2的计算公式:Р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最多11个月的双倍月工资差额: 2012年2月、3月的月工资为2000元;Р2012年4月至12月期间的月工资为2800元;Р合计2000X2个月+2800X9个月=25600元。Р(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Р仲裁请求3的计算公式:Р2014年10月工资差额:4700(10月份工资标Р准)-71. 79(请假期间无工资)_723(旷工期间无工资)-1478. Р21(已发)=2427 元;Р(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51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4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第三条)Р仲裁请求4的计算公式:Р待通知金:按申请人10月份的工资标准4700元;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0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Р仲裁请求5的计算公式:Р经济赔偿金:Р2012年1月起至2014年11月止,申请人工作年限为3 年;Р2012年12月的工资标准为3500元,Р2013年1月至8月的月工资标准为4200元,Р2014年9月、10月、11月的月工资标准为4700元,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故经济赔偿金为(3500+4200X8个月+4700X3个月)+12个月X3个工作年限=12800 元。Р此致Р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Р申请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