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评价向服务对象延伸,以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为评价主体,采取电话访问、调查问卷、面谈等方式进行公众满意度评价,为干部任前审查提供民意基础。Р(二)分类管理是重点。对干部的分类管理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手段,只有科学合理的对干部进行分类和管理,才能实现干部任前审查的精准精确。组织部门对干部分类管理需合理确定监督范围、内容和方式,明确监督重点。就岗位职务而言,对那些掌握资源,人、财、物配置有决定权的岗位需要进行重点监督。就干部个体而言,党政一把手、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拟提拔的岗位人选是审查的重点,对担任这些职务的干部要重点进行任前审查和任期审查。就监督方式而言,可在健全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干部个人事项抽查的力度,有效运用抽查结果,考察干部的忠诚度。Р(三)信息公开是关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对于强化干部任前审查尤为重要,只有信息公开,才能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有序性和有效性。在对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组织发布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等环节工作中,都要广泛听取意见,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晓度,正确引导群众参与对干部和选拔工作的监督,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Р把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置于阳光下,将干部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使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都能体现审查监督的理念,将审查监督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Р(四)整合资源是保障。组织部门作为干部任前审查的主体,要切实起到牵头揽总的作用,做到权力监督资源共享,权利资源化为权力监督。一是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对廉政建设有问题的干部,任前审查不能过关。二是要重视网络媒体监督。发挥宣传、网监等部门作用,及时对网络媒体曝光的领导干部进行登记核实,为干部任前审查提供依据。三是加强与司法、信访、综治、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注重职能部门横向联系和沟通,多方面掌握干部的廉政信息,为干部任前审查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