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既不住在我街道,反映的问题也不我街道不能解决的问题,而信访又属于我街道的模式存在责任错位。三是治理无法。《信访条例》对政府行为很有约束力,但对那些无理上访的人则没有任何约束力,这让街道在信访治理中很被动。再加上近年来个人权利本位畸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强调,这些都为无理上访者与政府的博弈中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因此,一旦我们无法满足其要求,就会出现越级上访。如我街道谢培菊、胡运秀等都是无理上访人员。Р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Р1、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要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督促有权处理的部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变通“属地管理”原则。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信访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Р2、规范信访维稳工作秩序。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多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知识,逐渐引导信访人员有序、依法信访,减少无理上访、缠访闹访事件发生。要完善调解与仲裁、复议、诉讼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Р3、大力化解信访积案力度。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诚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要积极探索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相结合的办法,努力使一批信访人员在人文关怀中息访息诉。要把法治思维贯彻到信访维稳工作全过程,依法按政策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群众诉求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有效解决。Р4.有效化解无理访、缠访。当前我街存在大量的无理诉求,他们的诉求方式激烈、行为违法,甚至少数人抱着“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采取极端做法,无理缠访,严重影响到我街的正常办公秩序,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建议能够顶层设计,采取措施依法化解无理访、缠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