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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知识点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保护: Р1.1949年两个《日内瓦公约》及其1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的适用Р《日内瓦公约》的适用特点:Р(1)适用于战争和武装冲突;(2)不论交战地点和作战性质;(3)在交战国中有非缔约国的情况下,公约对缔约国仍有拘束力;(4)在战时允许非缔约国接受并援用公约规定,而不以加入为前提Р2.对平民的保护、伤病员的待遇、战俘的待遇——人道主义原则Р(八)战争犯罪★★Р《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纽伦堡审判判决中所包含的原则:(1)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个人责任,并因而受惩罚;(2)不违反所在国的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律责任的理由;(3)被告的地位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4)政府或上级命令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5)被控有违反国际法罪行的人有权得到公平审判;(6)违反国际法的罪行是: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7)共谋上述罪行是违反国际法的罪行;(8)战争罪犯无权要求庇护;(9)战争罪犯不适用法庭时效。Р(九)国际刑事法庭Р联合国前南刑事法庭,安理会一个具有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临时性Р联合国卢旺达国际法庭,设立于1994年11月,其性质与前南刑事法庭相同。Р【例题】下列有关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的表述错误的是( 真题)Р(十)★★★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2002年7月生效时成立于海牙Р性质Р 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Р管辖范围Р(1)灭绝种族罪;(2)战争罪;(3)危害人类罪;(4)侵略罪Р所管辖的犯罪行为限于发生在规约生效后。Р管辖权性质Р补充性Р行使管辖权的条件Р国际刑事法院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行使管辖权:(1)所涉的一方或多方是缔约国;(2)被告人是缔约国国民;(3)犯罪是在缔约国境内实施的;(4)一个国家虽然不是规约缔约国但决定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对在其境内实施的或由其国民实施的一项具体犯罪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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