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供应商变更评审表》中签暑签署可否使用的意见。Р4.1.2.7对于客户指定的原材料规格和/或供应商,由成品厂将《原材料规格/供应商变更评审表》转业务部门提交客户确认。并请客户提供书面确认意见,代客户在《原材料规格/供应商变更申请及审批表》中签署意见。Р4.1.2.8《原材料规格/供应商变更评审表》由上述程序中的各相关单位按上述步骤传递,最后由品质管理中心签署后发至各相关单位,需要客户确认的变更由业务部将确认结果发给品质管理中心,再由品质管理中心转发至各相关单位。 Р4.2零部件的变更Р4.2.1 因产品设计、客户要求、质量改进、采购等方面原因需进行零部件规格/供应商等方面的变更时,应由变更的申请部门填写《零部件规格/供应商变更申请及审批表》(见附录B),提交采购管理中心; Р4.2.2 采购管理中心能否满足变更所提出的采购要求,均应在《零部件规格/供应商变更申请及审批表》中签署意见,若能满足变更所提出的采购要求,则提供样品交成品厂工程部门; Р4.2.3 成品厂工程部门参照4.1.2.3-4.1.2.7条进行验证、确认,并由其主管或主管授权人员在《零部件规格/供应商变更申请及审批表》中签署可否变更的意见; Р4.2.4 外销部门根据客户的要求,决定是否须提交客户确认,经客户确认时,由工程部门提供样品,由外销部门与客户联系确认事宜,客户确认后,由外销部门保存客户确认文件并代客户在《零部件规格/供应商变更申请及审批表》签署意见。 Р4.3 所有变更的资料由各相关工厂工程部门保存以便于追溯。Р5.附录Р附录A 《原材料规格/供应商变更申请及审批表》 F-TC-1032 Р附录B 《零部件规格/供应商变更申请及审批表》 F-TC-1033 Р 附录C 《修订记录》 F-QS-0003 Р Р编 写Р管理单位Р品质管理中心Р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