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在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Р7.2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可对房屋进行修复、重建或者解除合同。若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将已收租金未履行部分退还给乙方,则合同终止。Р7.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已付租金未执行部分不予返还:Р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转让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Р2、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Р3、拖欠租金3个月的。Р第八章 违约责任Р8.1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Р8.2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提前收回本合同约定房产,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本房产抵押、转卖第三方的,甲方应将全部已付租金退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同时赔偿乙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乙方用于本房屋的改建装修费用万元,和乙方另行租赁房屋以及改建装修所造成的一年经营损失万元,赔偿金额共计万元。Р8.3若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无需退还乙方已付未用租金,也无需补偿乙方其他经济损失。Р第九章 争议解决方式Р9.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以解决争议。Р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Р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Р10.2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房产所有权证明复印件,房屋交付情况说明,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证部门意见书复印件。Р10.3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并取得有关部门公证之日起生效。Р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Р以下无正文。Р甲方(签名):Р乙方法人代表(签章):Р 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