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权就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双方同意甲方的这一权利不应解释为甲方对已出租的房屋承担检查或安全责任。甲方已经提醒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密切注意并有效落实安全问题以及其他管理问题,并建议乙方对财产人身安全等事项进行投保。若乙方在使用本租赁物期间遭受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对外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意代甲方承担,或在甲方承担之后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2、乙方承租房屋内存放的商品(或物品)由乙方负责安全保管,并承担安全风险。3、乙方承租房屋无人时须关闭电源;严禁私自接拉电线,改变用电负荷或保险装置,严禁使用“三无电器”。4、乙方应按照公安消防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或器材,设置安全标志,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保证生产经营安全。5、乙方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按期搬离并归还租赁房屋的,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6、因乙方违反租赁合同相关规定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代理人: 代理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1)床一张(瑞信牌1.5X1.9)(2)电视(型号:海信牌32英寸液晶彩电)一台(3)空调(型号:TCL牌KFRd-25GW/FB23)一台(4)热水器(型号:万和牌DSCF40-T4)一台(5)洗衣机(型号:小天鹅牌)一个。(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