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Р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因乙方自身原因或乙方承担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乙方同意甲方对其驻勤单位或工作岗位进行调整。Р第二十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Р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Р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Р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Р Р Р Р Р Р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Р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宽甸满族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Р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Р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Р Р Р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Р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Р签订日期: 年月日Р劳动合同续订书Р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Р 终止。Р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Р法定代表人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Р 年 月 日Р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Р 终止。Р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Р法定代表人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Р 年 月 日Р劳动合同变更书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Р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Р 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