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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报表报送制度及管理办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思想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和安全管理责、权、利相结合,规范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争创示范“平安工地”经项目办研究,特制定以下安全处罚措施:Р1、未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安全技术方案未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核、批准的,擅自组织施工的,除立即责令停工外;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Р2、分部、分项工程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Р3、未能按期完成隐患整改,除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整改,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每延期一天另外处以元罚款Р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应立即停工设置,按规定要求落实到位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Р5、施工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要求配戴袖章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Р6、作业人员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Р7、未召开班前会和未参加班前会上岗作业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Р8、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或穿戴不合格的,Р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Р9、一天或连续作业时间超过12小时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Р10、特种作业施工人员未持有相关有效证件的,或证件过期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Р11、特种设备施工作业的,未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的,除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Р12、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资料的,除立即报送外,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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