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为凭证,坚持实事求是。Р第十条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坚持同一标准,不能有亲有疏,宽严不一。Р第十一条准确性原则。考核工作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根据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作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防止千人一面。考核工作不走过场。Р第四章考核方法Р第十二条教师考核是学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成立教师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教研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不少于考核小组人数的30%。Р第十三条教师考核前,被考核教师要进行自我总结,将年度的成绩和不足写成述职报告,交学校考核小组。Р第十四条考核小组通过学生座谈、学生问卷调查、教师问卷调查、评议会等形式了解教师情况。Р第十五条学生座谈会主要考察本班级教师情况,学生代表按学号任意抽调,人数不得不少于本班总人数的20%;学生问卷以班为单位进行,教师问卷在级组和科组教师中进行。Р第十六条教师考核结果分为四级: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为不称职。Р第十七条考核小组将各方面考核情况汇总后,作出考核结论。Р第十八条考核结果要与教师本人见面,并载入教师业务档案。Р第十九条教师对其考核结论认为严重失实时,可以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诉,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调查、核实。Р第二十条教师考核工作在学年结束之前进行。Р第五章教师奖惩Р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教师聘任合同期满决定是否续聘或晋升职务时,要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Р第二十二条凡在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和申报高一级职称。Р第二十三条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教师,应限期培训、提高。。Р第二十四条经考核确认,对特别优秀、成绩特别显著的教师,每年选送部分代表培训、进修。Р第六章附则Р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李原乡后营小学校务会。Р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