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的房屋并向市场进行销售,甲方须给予支持。Р5、为保证此区间销售价格的平稳,在项目开发期间,对于乙方给予甲方的回迁安置房,不得自行私自销售。如确需转让的,经乙方协商,按统一价格委托乙方销售,将回迁房销售款交付甲方村民。Р6、为保证回迁房的及时入住及项目的平稳顺利进行,本项目开工建设不得中途停滞、搁浅。甲方所负责的旧村拆迁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以获得广大村民的支持。乙方必须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充足到位。甲方制定拆迁工作计划,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Р七、违约责任Р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如因资金不到位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拆迁致使整体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Р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如甲方擅自毁约或就此项目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合作时,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并退还乙方对该项目的全部投资;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回迁房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Р 万整。(如政府规划及设计变更、遇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Р八、争议解决Р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争议,双方应以真诚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Р九、其它事宜Р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规划调整、设计变更、开发土地指标调整情况变化,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3、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Р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Р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Р签订时间:2017年8月13日Р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Р法人代表(负责人): 法人代表:Р Р签约地点: Р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