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教上门家校协议书Р甲方: (学校)Р乙方: (接受送教上门残疾儿童的监护人)Р 为进一步发展扎鲁特旗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事业,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使残疾儿童少年掌握文化科学知识,甲方选派教师为扎鲁特旗镇内适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责任,保障工作切实有效进行,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Р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Р1.甲方免费为乙方的残疾子女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料和练习簿,并选派责任教师负责送教上门服务。Р2.甲方为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进行学籍注册,纳入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Р3.送教上门服务期限暂定为 年,自 年 月至 年 月;协议时限到期,双方协商后可续期。甲方到乙方上门教育服务时间,每月不少于5次,每次2—3个课时,全学年不少于110个课时。Р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Р1.乙方为送教上门服务提供必要的教育学习环境。Р2.乙方参与残疾儿童教育计划的实施,配合甲方选派的教师完成教育方案,并按照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协助、指导残疾学生按时完成。遇到问题时与教师一起商讨解决。Р3.乙方不得在没有甲方统一安排的情况下将残疾儿童带到学校参与课堂学习。Р4.在送教上门教育期间为教师提供安全保障。Р三、其他事项Р1.送教上门的教育教学内容由甲方教师与乙方协商确定后,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按日程表安排实施。Р2.送教上门服务期间,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暂停上门服务的,应事先电话通知另一方。Р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Р甲方: 学校(盖章) Р乙方:(接受服务残疾儿童): (监护人) Р 此协议至签订之日起生效。 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