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建议;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Р第五章 工作机构Р第二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Р1、做好的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主席团人选的建议名单,经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大会。Р2、会议期间收集、整理教职工代表有关的议案意见、建议,提交主席团作为修改方案、决议、决定的依据。Р3、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组及各专门工作组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并经常听取代表及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Р4、向代表和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Р5、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Р五、民主管理制度Р民主评议行政领导干部的实施办法Р学校教代会配合校党支部对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议,是教代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途径之一。教代会评议干部的对象是校级行政正、副职和学校中层干部(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Р教代会民主评议行政领导干部,在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教代会民主评议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安排可以与上级教育部门对校级领导班子的年终测评合并执行。工会负责评议工作的具体事宜。评议前召开工会主席和民主评议小组会,布置评议工作;组织评议大会和小组讨论;整理代表评议意见,统计评议结果;监督检查评议结果的落实情况。评议时间,党政正职领导民主日由教代会代表评议,中层干部结合聘任由全体教师评议。Р评议的基本方法和步骤:Р1、评议对象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述职报告,并提交报告的书面材料。Р2、教职工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对评议对象进行背靠背评议。Р3、组织全体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评议对象进行书面评议。Р4、整理代表评议意见,统计评议结果,提交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送上级或学校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