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科技水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重大装备制造、安全生产智能控制系统、高安全性特种材料等领域先进产业技术的前瞻性研究,鼓励吸引相关技术成果落户徐州转移转化,加快提升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支持和鼓励企业把先进科技成果和重大技术装备与生产应用相结合,打造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安全生产工作。(三)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围绕安全生产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持续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深度合作,加快企业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装备升级。大力培育安全生产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落实力度,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四、健全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机制(一)市科技局对局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科技局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局计划处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总体部署,局条件处负责督促指导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工作,局合作处负责督促指导新型研发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局高新处负责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投入,局成果处负责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局人事处牵头负责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对直属单位和本地区科研院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三)科研院所和直属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直接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直属单位和科研院所重大安全事项必须及时向其主管部门汇报。直属单位和科研院所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徐州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