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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69KB

文档介绍
三、工作要求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Р 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把握工作主动权。民政系统安全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尤其是敬老院、五保集中供养点和分散五保户是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这些人员年老多病体弱,安全防范意识差。局属单位安全设施较差,人防、技防、物防达不到要求。各单位要知难而进,持之以恒,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落实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长远发展问题,营造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镇社事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形势,认真分析研判本镇、本单位安全事故易发特点及防控形势。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人员有变化的,应及时调整职责分工,明确责任。Р (二)严格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Р 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要求,各社事办、局属事业单位、各股室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任,确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和风险责任制度及相关措施。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检查考核,严明奖惩。Р (三)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隐患整治Р 按照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和事故隐患责任追究的要求,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安全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隐患整治工作必须做到责任、经费、措施、时间四落实,并加强隐患整治过程的督查,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执法检查,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隐患。高度重视车辆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交通事故,教育本单位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公共聚集场所消防要狠抓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加强对办公楼、敬老院、民营养老机构、福利中心、康复医院、殡葬管理所、公墓等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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