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采用三维辅助设计分析手段进行。Р应在满足产品质量和适应生产批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通用、标准、组合、可调、借用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Р5.6.5 工装设计程序Р绘制工装装配图、零件图Р工装方案设计评审Р工装方Р案设计Р编制工装设计任务书Р工装制造Р审批Р工装图样归档Р工装图样更改Р工装验证Р5.6.5.1 对产品性能有重要影响的工装如试验装置等,应编制工装设计任务书,如委外设计,还应编制工装采购技术条件,工装设计任务书和工装采购技术条件应由研发部组织评审,研发部部长审核,技术总监批准后执行。Р5.6.5.2 工装方案设计Р5.6.5.2.1 绘制方案结构示意简图,含工装轮廓、主要结构、被制造零部件的外形轮廓、定位、夹紧部位等主要示意内容。对已确定的关键零部件进行必要的刚度、强度、夹紧力的计算。Р5.6.5.2.2 复杂工装应绘制联系尺寸和工具布置图。Р5.6.5.2.3 选择定位元件、夹紧元件或机构。定位基准的选择应考虑设计基准、测量基准。Р5.6.5.2.4 对工装轮廓尺寸、总重量、承载能力以及设备规格进行校核。Р5.6.5.3 工装方案设计评审Р 工装设计方案确定后应进行评审,其重大、关键工装应进行会议评审。Р5.6.5.4 绘制装配图和零件图Р5.6.5.4.1 工装图样应符合GB 3100~3102《量和单位》、GB/T 10609.1《技术制图标题栏》、GB/T 10609.2《技术制图明细栏》、 GB/T 14689《技术制图图样幅面和格式》以及机械制图、技术制图等相关标准规定。Р5.6.5.4.2 装配图上应注明定位面或点、夹紧面或点、主要运动件的装配尺寸、配合代号及外形(长、宽、高)尺寸。Р5.6.5.4.3 应注明被制造件在工装中的相关尺寸和主要参数,以及工装总重等。必要时注明工装的起重吊运点布置。Р5.6.5.4.4 需要时应绘出夹紧、装拆活动部位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