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而在透露时已成为公开的保密信息;Р(5)非因违反本条规定而由第三方向接受方提供的保密信息;Р(6)在接受方收到由提供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之前,接受方已经在其业务中获得的保密信息;Р(7)接受方通过其他独立的方式而了解的保密信息;Р(8)除因接受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原因,或经提供方事先书面批准为公众所知悉的保密信息;Р(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政府法令命令或要求而公开的其他情况。Р十、通知Р根据本合同需要,任意一方向本合同相对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快递、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Р发给甲方的通知应发至:Р甲方: Р地址: Р邮编: Р收件人:Р电话: Р传真: Р发给乙方的通知应发至: Р乙方:?Р地址:?Р邮编: Р收件人:Р电话: Р传真: Р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号码、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通知一方按照被通知一方以上提供的信息快递送达被退回的,视为已经送达。Р十一、补充与附件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十二、争议的处理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Р十三、合同的效力Р本合同自甲方、乙双方盖章并由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Р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Р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以下无正文)Р(此页无正文,仅作与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之专用签字盖章页)Р甲方: (盖章)Р法定代表人Р或授权代表:Р(签字)Р乙方: (盖章)Р授权代表:Р(签字)Р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