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前者为坠楼等事故的发生,后者主要为自残或斗殴致人伤害的行为。Р(2)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病人家属向医院追查责任,医院应承担监护过失,赔偿经济损失。医院并非“牢房”,医院不可能对每一位病人的全部行为负责,发生此类情况必须取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支持,必须将其列为同社会上发生的死亡案件一样来对待,切不能与医疗纠纷挂钩。但是如果无行为能力人在无家属作为监护人的情况下,发生伤害他人的行为时,医院原则上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Р4.病人及其家属期望值过高Р在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水平上,医务人员竭尽全力诊治或服务态度再好也难以使每一位病人得到满意的治疗效果,如果医务人员在这方面的说明较少,承诺太多,较易发生医患纠纷,尤其较易发生在整形外科和儿科等科室,必须做好这方面Р 的说服教育工作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讲,因为在多数情况下,纠纷与病人和家属对医学知识的匮乏有关。Р5.医德医风不正可使医疗纠纷复杂化,也可造成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发生此类情况常与下列因素有关:Р(1)在诊治上病人及其家属出现不同程度的分歧和不满,如果夹杂医务人员的低下服务态度和错误言行,就可激化纠纷;Р (2)医务人员内部矛盾和分歧,对病人或家属进行挑拨搬弄是非, 引起纠纷的激化;Р(3)医务人员行风问题,如收受红包、传销物品等都会导致病人的误解和不满。六、药品质量和医疗器械意外Р1.对因药品、血制品等质量问题导致病人的侵权损害,就应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Р2.医院作为产品的销售经营者,也应承担“直接责任”,即受害者向谁请求赔偿,谁就应当赔偿,不能因产品质量是药厂造成的为由而拒绝。当“最终责任”明确后可向过错一方进行追偿。Р3.对这类医患纠纷,医院要充当调解人,不得让病人自行寻找厂方而自己撒手不管。Р4.凡涉及器械质量问题引起的意外,其处理方式与药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医患纠纷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