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对外受理流程图劳动者投诉投诉人到举报投诉窗口提交材料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之不符合条件不予以受理材料不全要求补正材料的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受理(5个工作日)1.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诉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2.举报投诉窗口对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2个工作日内)立案调查(60个工作日,案情复杂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调查;2、指定2名以上监察员对劳动者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案件处理(调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1、立案调查完成后,根据案件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对案情轻微且已改正或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予以撤销立案。案件执行1、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到被调查处理当事人;2、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3、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满后(3个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案案件执行完毕后由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结案办理部门:宜秀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地点:宜秀区政府东一楼法定期限:每个环节标注的期限承诺期限:不超过法定期限服务电话:5939348监督电话:5939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