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建立对应的反馈渠道,对在制度宣贯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不可操作性条款、不完善性条款、与管理流程不符等)及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度管理员应及时进行登记、汇总,反馈给部门负责人,并抄送行政部制度专员,以便问题能及时得到纠正,或为下次修订制度提供可靠依据。Р四、各类宣贯总结及资料归档Р(一)每次宣贯会后,各主导部门(人事行政部/其他主导/组织部门)应对当次制度宣贯成效进行总结;Р(二)对由人事行政部主导实施的制度宣贯所产生的各类资料、记录(如宣贯计划、宣贯课件、宣贯问答记录、意见征询、效果测试等)由人事行政部于每次宣贯会后进行归集、存档,作为制度建设工作成效的依据;对由其他部门主导实施的事业部级或部门级制度宣贯所产生的宣贯资料、记录由各主导部门归集、存档,行政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各项宣贯记录保存期限为两年。Р(三)对宣贯过程中收集的各类意见(如制度本身缺陷、不完善性、与实际操作的不相符性),各主导部门还应一并提交制度起草人、行政部(行政部主导的自留)各一份,作为下次制度修订、调整的依据。Р五、制度宣讲人激励Р(一)制度宣讲人作为制度起草/解释部门的代表,虽然本身具有制度解释、宣贯的责任,但为了调动制度宣讲人的配合度与积极性,所以对于参与公司层面制度宣贯的宣讲人特申请给予Р 元/小时的授课补贴,其他宣贯类别宣讲人不享受授课补贴。Р(二)所有获得补贴人员由行政部于每月末统一汇总编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传至财务部,由行政部统一代领现金。Р(三)行政部须于领取现金后一周内发放至各宣讲人,做好发放登记,及并时报销。Р六、宣贯效果检查、评价Р(一)由人事行政部主导实施的制度宣贯,主要通过宣贯前后的意见征集、效果测试进行验证、评价,进行进一步纠正。Р(二)由生产部、部门层面主导实施的制度宣贯,拟由行政部通过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部门层面),予以情况记录,并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