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的措施;放炮前后最大控顶距规定;其它安全技术措施)Р(4)防治水管理Р(5)机电运输管理(各种管理制度、移动设备的安全措施、带电搬迁设备要求、电气设备过流、漏电、接地保护等安全措施;上、下山工作面防跑车装置与工作面距离、机械与人力运输的安全措施;其它有关的安全措施)Р(6)特殊安全措施(防突、石门揭煤专项措施、过断层、破碎带、贯通、探放水等)Р(7)其它(工程质量要求、工业卫生、文明生产、有关的其他安全措施)Р第十四条附录Р各种设备及技术参数Р第十五条规程贯彻记录及考试成绩。Р第五节通风及防突安全专项措施的编制内容Р第十六条排放瓦斯安全措施Р1、编制内容Р(1)停送电时间;Р(2)排放方法、顺序及预计瓦斯量、排放路线、排放时间;Р(3)撤人区域;Р(4)警戒范围及警戒人员;Р(5)断电范围及负责人;Р(6)排放瓦斯负责人及参加排放人员;Р(7)限量排放瓦斯措施;Р(8)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避灾路线图。Р第十七条防突措施Р1、编制内容Р(1)概述;Р(2)地质概况;Р(3)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预测效验方法、措施方法、安全防护、钻孔布置图、防突控制流程图、采用设备);Р(4)施工中的安全措施、掘进工作面进度控制方法、施工牌板悬挂位置;Р(5)施工地点巷道布置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Р第六节作业规程的审批Р第十八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由技术科具体负责落实,安全、通风、地测、计划、机电、运输等相关部门参加进行集体会审;施工单位按照各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后,经过相关单位和人员核实符合审查意见要求并签字后,报总工程师审批。Р《采掘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由生产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技术科具体落实。Р《机电专项设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由机电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机电科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