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督导机构是在校长统一领导、主管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对全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的机构。Р其工作职责是:Р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拟订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Р2、负责教育督导队伍建设;Р3、制订学校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进行督导工作总结;Р4、围绕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每学期督导工作的重点,突出主题,抓好落实;Р5、组织、指导、协调学校督导机构的督导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和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Р6、进行教育、教学全过程的总体督导与监控,把好教育、教学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Р7、组织教育督导工作的研究。Р8、收集、整理、汇总教育督导信息。及时反馈教育督导工作信息。Р9、收集有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信息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领导指导教育和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Р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