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性、完整性均责任到管理员。Р(四)原有的单位账号不再用于登分,即不能再临时安排人员使用单位账号。Р(五)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中心学校和省直属学校应设立专门及固定的学分管理员岗位,并计入教师工作量。Р(六)各单位(学校)学分管理员未获得管理员资格证书的,不能开展登记和审核学分工作,需要由本级培训机构或由本级培训机构指定的学校(例如中心校)代为登分。代登分项目同等纳入管理员的年审体系。Р(七)每年年底对学分管理员工作进行年审。年审不合格者,将取消管理资格,需重新参加培训;管理员不得授权他人使用本人的账号代为登分,若被核实将永久取消管理员资格。Р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方案Р(一)培训内容Р1、学分登记的基本内容与标准解读Р2、学分管理平台系统的基本功能Р3、教师档案信息录入(采集)及要求Р4、学分网络登记的操作办法与要求Р(二)培训时间与方式Р1、每期培训班时间2天。Р2、省教培院根据市县、学校的培训对象报送情况,组织市县骨干学分管理员参加省级培训。Р3、市县根据本市县学分管理工作需要自行设点培训,省教培院给予专业支持。Р(三)考核与颁证Р学习结束时,由省继教网组织专家命题,对参训学员学习和掌握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学分登记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Р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Р(四)培训经费Р本项目考核费用含主讲专家工作酬金、培训资料费、考核与证书费、场地费、项目管理费等,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进行预算。省级培训由省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列支;市县项目由本市县筹措解决。Р(五)有关信息资料Р项目培训报名时需提供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个人学分账号、单位账号等信息。学分管理员核发证书时,需要附上考核结果、电子照片1张(像素500x500以上),提交省继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