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自治组织,简称村残协。Р第二条村残协协助村委会和乡镇街道残联做好村残疾人工作,团结、教育残疾人参与村级建设和活动,是联系村残疾人与村委会和乡镇街道残联的桥梁和纽带。Р第二章任务Р第三条协助村委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村所有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建档立卡。Р第四条密切联系残疾人,积极向村委会和乡镇街道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Р第五条协助村委和乡镇街道残联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无障碍、志愿者助残、文化生活等工作。Р第六条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参与村级建设。Р第七条开展残疾人自我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Р第八条向有关单位推荐残疾人代表。Р第三章组织Р第九条村残协设主席、副主席、委员。主席一般由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副主席、委员原则上由各类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担任。Р第十条村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有条件的村可以直接选举。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Р第十一条村残协要从班子中选聘一名残疾人作为专职委员负责协会日常工作。Р第十二条村残协要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Р第四章办公活动场所Р第十三条村残协使用村残协办公场所和残疾人活动室。Р第十四条村残协办公场所应悬挂按统一标准制作的标牌。Р第十五条村残协残疾人活动室应悬挂按统一标准制作的标牌。Р第五条经费Р第十六条经费来源:Р一、上级拨款;Р二、村委会投入;Р三、社会募捐;Р四、其他。Р第六章附则Р第十七条本工作规则的解释权属市残联。Р附件2Р 乡镇(街道) 村残疾人协会(小组)成员名单Р协会职务Р姓名Р性别Р残疾人证或Р身份证号Р工作单位Р村职务Р联系电话Р主席Р(组长)Р副主席Р(副组长)Р委员Р(组员)Р专职委员Р注:乡镇(街道)所辖内有社区的请同时上报社区残协成员名单。Р上报人: 上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