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服务。要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精神,竭力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四、做好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文件精神,提高推进残疾人组织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把开展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选好配强残联领导班子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不断提高我县残疾人组织建设水平。(二)部门各司其职。县委组织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残联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工作。县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县财政局要将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或误工补贴经费、教育培训经费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乡镇残联、社区残协配备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管理岗位,属于就业困难的,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在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时,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优先招用。县直其他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三)注重督查考评。县残联要加强对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年度考评,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解聘;考评合格的,发给一次性年度误工补贴,并作为下一年续聘的重要依据;考评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印发以上这篇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通知公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管理资料下载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