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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持股对公司股价影响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信托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信托公司是以自身的名义对外进行投资,从而解决了一般性公司持股模式受净资产规模限制问题。同时,也规避了一般性公司持股模式面临的持续经营问题。Р信托杠杆解决融资渠道与风险问题信托持股模式,实质上是在信托公司与目标公司员工之间设立了两层关系,一层是由信托公司将资金借贷给目标公司员工,订立资金借贷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目的在于解决目标公司员工资金不足的问题;一层是目标公司员工将借贷资金连同自有资金一并委托信托公司管理,订立资金信托合同形成信托关系,解决了融资风险与收益不对应问题,降低了资金借贷的风险。Р信托屏蔽作用降低操作风险,信托关系是私法领域民事关系,信托关系是保密的,信托公司成为ESOP中的法律主体,实际受益主体的员工可以不被披露出来,这样使目标公司在实施ESOP过程中回避了不少来自政策、道德、经济上的风险。如果信托公司与目标公司员工之间设立了资金借贷与信托两个合同,员工就把股权收益权保留在信托公司用于清偿借款,这样又比较简单地解决了双重纳税的问题。Р信托持股有助于解决员工双重角色所造成管理上的困惑,企业与员工股东不直接发生关系,改由信托公司专业人员代行表决权,有利于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优化目标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信托合约化解受益人变更手续复杂问题由于受托人是统一的权益代表,因此受益人的转让完全可以依据信托合同规定的内部协议,内部完成受益人的变更,从而减少了股东必须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繁杂手续,以及与《公司法》和现行有关法规的冲突。委托人与收益人分离,还可以很好解决股权转赠、继承问题Р总体而言,机构持股比例越高,股价越稳定。信托公司持股后该上市公司的股价虽出现过较高值但股价一直处于一种下跌趋势,导致了股价的低迷。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种:要不企业经营处理不善导致公司盈利下降;要不就是信托持股公司的炒作。总而言之:信托持股利弊参半,要客观公正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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