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改革政策的顺利实行,影响了农业税收减免政策的实际效果,造成新的干群关系紧张。Р 二是乡村两级长期形成的沉重债务难以消化。当前我国乡村两级的债务主要是由过去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达标、农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举办乡镇企业、小康村达标等积累起来的。改革前,这些集体债务只能通过“三提五统”和向农民摊派来偿还,而现在乡村两级不得再向农民乱收费,历史沉淀下的集体债务就落到了乡村两级政权身上。根据农业部调查,2001年我国乡级债务已经达到1776亿元,平均每个乡镇债务达400万元,典型乡镇超过1000万元,村级债务规模平均每个行政村从1990年到2002年累计超过100万元。如此庞大的历史债务沉淀,既是农村税费进一步改革的障碍,也是乡村管理机构改革的难题。Р 三是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出现严重缺位。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三提五统”经费和对农民的集资摊派来解决,尽管这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还有来源。税费改革以后,取消“三提五统”,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进一步免征或降低农业税,使得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乡村道路、饮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的保障。由谁负责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当前农村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Р 四是农村税费改革缺乏相关配套改革的有力支撑,使得其在改革进程中没有牢固的制度基础。不断膨胀的县乡机构就像一口永远填不满的“老虎机”,不断吞食着农村的经济资源。从1994年到2000年,全国县乡财政供养人员增加了708万人,总人数达到2959万人,再加上万个村民委员会的300多万基层干部,很显然,如果乡村机构和冗员减不下来,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就很难保得住。还有,在县一级中,2002年全国县级事业单位有万个,职工1712万人。庞大的事业单位无论从机构数量还是从从业人员看,都是现行财政收支体制难以支撑的,这些单位随时都有向农民收费的强大动12全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