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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现象的危害与对策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本金。Р 2.3 社会资金缺乏Р 由于受经济下行和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个体经营、小微企业流动资金短缺,资金链断裂,社会资金存在需求不足的现象,为维持经营,经营者借诸高利贷。Р 2.4 社会治安恶化Р 社会贫富差距有所增加,治安环境恶化,一部分人无所是事、游手好闲,既想一夜暴富,又仇富欺贫,不断滋生违法乱纪现象;一部分人手中有部分积蓄,但又无处投资,对他人许诺的高额利息趋之若鹜,只考虑自身利益,不考虑他人艰辛。两者结合,产生了高利贷形成的土壤。Р 2.5 社会制约力量较弱Р 因为放款者手里有用款人的欠条,到法院诉讼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放款者胜诉,法院执行用款人的财产。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用款人无法提供实际用款和已经偿还的证据,也无从证实是高利贷,法院不会保护。公安机关也基本如此。Р 3 建议当前应采取的对策Р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意识。强化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加强对黄赌毒危害性的宣传;加强对高利贷危害性的宣传。让宣传教育活动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远离高利贷。Р 二是地方政府重视,严厉打击放高利贷行为及因高利贷引发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公检法机关要依法严厉和持续打击放高利贷行为,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高利转贷罪等经济犯罪活动,以及因高利贷引发的绑架、抢劫、盗窃等其他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决不姑息,坚持露头就打,从严惩处。对已掌握的放高利贷人员,及时通报金融机构,实行全面金融制裁。Р 三是设立举报信箱,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便于市民举报和领奖,对举报者必须采取保护措施。Р 四是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金融机构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信贷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手续,拓宽服务范围,支持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Р 五是金融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严防高利贷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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