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企业的用工要求, 努力通过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机会。此外,要重点加强对失地农民转换就业观念的教育,以改变当前一部分失地农民就业中存在的“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局面。调查显示,被调查的五个村各种外来务工人员Р500多人,从理论上讲如果按照就地消化原则,完全可以解决当地失地青壮年农民的就业问题,然而实际情况却与此相反,究其根源主要在于失地农民的就业观念和习惯起负面作用。因此, 转变失地农民的就业观念和习惯,是解决失地农民就业的重要环节。Р第二,加强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很低,在土地以外的其它工作岗位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大部分难以找到新的就业机会。失地农民要实现就业,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农民的特点决定了他们自我提高有难度,这就需要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失地农民就业和务工的技能和素质。政府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有针对性地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尽可能提高农民的素质,让他们掌握一门或几门实用技术,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就业培训费用政府可给予一定财政支持,也可从土地征用款项和集体积累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有条件的地方可免费培训,也可采取由失地农民支付培训费,政府部门视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或按定额报销的方式。Р第三,加大就业安置力度,促进失地农民就业。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255户失地农民中,被安置就业的只占总数的%。如此低的安置比例,无疑对失地农民的就业不利。创造条件,通过多种途径安置失地农民就业。可以征地前与征地单位协商,要求用地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被征地单位的劳动力,对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给予鼓励和优惠政策,鼓励与扶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等。可以加大第三产业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比重,促进农民就业在城乡间无障碍流动。可以大力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收和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